,旨在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激励有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提升,以下从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分配办法、核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注重实绩,将工作人员的业绩贡献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二是激励导向,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同时避免差距过大;三是程序规范,分配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充分征求意见,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实施;四是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五是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
实施范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正式在册工作人员,以及经批准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下列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等原因受处分期间未解除处分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等,对于部分特殊类型事业单位,如高校、医院等,其绩效工资可结合行业特点单独制定实施细则,但需符合国家总体规定。
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通常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两者占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40%-6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60%-40%,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核定。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工作人员的职称、职级、工龄等挂钩,按月发放,其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因素及事业单位类型综合确定,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同一职称等级的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应保持一致,体现保障功能,以下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示例(单位:元/月):

| 职称等级 | 专业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 | 工勤人员 |
|---|---|---|---|
| 高级 | 3500-4500 | 3200-4200 | 2800-3800 |
| 中级 | 2800-3500 | 2500-3200 | 2200-2800 |
| 初级 | 2000-2800 | 1800-2500 | 1600-2200 |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根据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进行分配,可按季度、半年或年度发放,分配办法应结合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如:
- 岗位绩效模式: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分为不同岗位系数,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设置不同系数,同一岗位内根据个人考核结果再划分档次,管理岗系数1.0-1.5,专业技术岗1.2-1.8,工勤岗0.8-1.3,考核优秀者取最高系数。
- 任务导向模式:对承担重点科研项目、急难险重任务的工作人员,设立专项奖励,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效益等给予额外绩效奖励。
- 综合评价模式:结合工作态度、服务对象评价、团队协作等多维度指标,通过量化评分方式确定个人绩效分配额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公开透明,明确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分配流程等,确保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核定程序
- 单位制定方案:事业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结合自身职能、人员结构、工作任务等,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明确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考核指标等。
- 民主程序审议:分配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广泛征求工作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 部门审批备案:主管部门对单位报送的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是否规范、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审核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 组织实施:单位根据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程序需重新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监督管理
- 政策执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突破核定的总量,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 分配过程监督:事业单位应建立绩效工资分配公示制度,定期公开分配结果,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监督,工作人员对分配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单位绩效考核委员会或主管部门申诉。
- 违规处理:对违反绩效工资政策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单位,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扣减绩效工资,并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相关配套措施
-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以服务对象评价、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应与绩效工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 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型、人员结构、财政保障能力、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核定,并建立与财政预算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 加强经费保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经费由财政差额补助单位自筹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经费从单位事业收入中列支,但需符合国家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是否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解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是工作人员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包含在工资总额中,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是从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中代扣代缴的,不属于绩效工资本身的组成部分,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为税前金额,扣除个人缴费及个人所得税后为实际发放金额。
问题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绩效工资如何发放?
解答:根据事业单位考核规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按较低标准发放或停发,具体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细则确定,部分单位规定考核不合格者,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的50%发放或不予发放;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可适当降低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调整、职称评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