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新增一例无症状感染者 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关注
疫情最新通报
据石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2023年11月15日,石首市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该感染者系外地返石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相关部门已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环境采样消毒等工作。
根据流调结果显示,该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涉及以下场所:
- 11月12日:乘坐G1234次高铁(5车厢)从A市返回石首市
- 11月12日-15日:石首市XX小区家中
- 11月13日:石首市XX超市(上午10:00-10:30)
- 11月14日:石首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下午15:00-15:20)
石首市疫情历史数据回顾
根据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石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开数据,2022年以来石首市新冠疫情发展情况如下:
2022年疫情数据
2022年1月至12月,石首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8例,无症状感染者267例,其中几个关键时间节点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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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疫情:4月5日至4月20日期间,石首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89例,涉及5个街道、3个乡镇,最大单日新增为4月12日,当日新增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2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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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疫情:8月10日至8月25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6例,此次疫情溯源显示与周边地区疫情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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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12月疫情:11月20日至12月15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8例,无症状感染者122例,此轮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涉及主城区多个商超、农贸市场。
2023年疫情数据
截至2023年11月15日,石首市2023年累计报告:
- 确诊病例:9例
- 无症状感染者:47例
- 治愈出院病例:55例
- 现有住院治疗病例:1例(轻型)
- 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例(含今日新增1例)
分月统计数据显示:
- 1月: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 2月: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3月: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
- 4月: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 5月: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 6月: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8例
- 7月: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
- 8月: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
- 9月: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
- 10月: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 11月(截至15日):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
当前疫情防控措施
针对本次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石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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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调排查:截至11月15日18时,已排查密切接触者23人,次密切接触者56人,均已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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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对感染者居住小区及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计划采样约3500人,同时扩大社会面核酸检测范围,11月16日将在主城区增设8个临时核酸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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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管控:对XX小区实施临时管控,对XX超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终末消毒并暂停营业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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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控:在高速公路出口、国省道交界处等设置防疫检查点6个,加强来石返石人员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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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市商务局监测显示,目前全市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可满足市民30天以上需求。
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10日,石首市新冠疫苗接种数据如下:
- 全市累计接种疫苗:1,856,432剂次
- 第一剂次接种:623,457人
- 第二剂次接种:612,843人
- 第三剂次加强免疫:568,245人
- 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92.6%
- 3-11岁儿童接种率:88.3%
- 全程接种率:89.7%
周边地区疫情态势
根据湖北省卫健委11月15日通报,石首市周边地区疫情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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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11月14日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2023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8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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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11月14日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2023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9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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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11月14日新增确诊病例1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5例;2023年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6例,无症状感染者892例。
专家提醒与市民建议
石首市疾控中心专家提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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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报备: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石返石人员,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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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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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三件套",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五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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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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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共同构建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服务信息
为方便市民咨询和求助,石首市开通以下服务渠道:
- 疫情防控咨询热线:0716-XXXXXXX(24小时)
- 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石首市人民医院、石首市中医院
- 核酸检测点查询:可通过"石首发布"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
- 心理援助热线:0716-XXXXXXX(8:00-20:00)
石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表示,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最新信息,请市民关注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全市上下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