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定机构,承担着规范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监督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运行的重要职责,作为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直属机构,该局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为目标,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全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在登记管理职能方面,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的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设立登记环节,严格审查事业单位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经费来源、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关键要素,确保事业单位设立符合公益属性要求;变更登记环节,及时跟进事业单位机构调整、职能优化等改革动态,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维护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注销登记环节,规范清算程序,确保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工作合法合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该局还负责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年度报告不实、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维护登记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为提升服务效能,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依托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实现登记业务“一网通办”,申请人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实时查询办理进度,下载电子证照,大幅缩短办理时限,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核心业务平均办理时限已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年度报告公示实现“零跑动”,该局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为偏远地区事业单位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和绿色通道,切实提升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监督管理方面,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构建了“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信用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日常监管中,通过登记信息比对、年度报告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事业单位违规行为;专项检查中,聚焦事业单位公益服务开展情况、机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事业单位规范使用名称专项检查”“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情况调研”等专项行动,推动事业单位提升治理能力;信用监管方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将登记管理、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良好的事业单位在资金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环境。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还注重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汇编》《操作指南》等材料,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帮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准确理解登记政策,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登记管理动态、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提升事业单位的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为登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以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升公益服务效能为重点,不断创新登记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为广东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相关问答FAQs
问: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设立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事业单位章程草案;4.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5.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免文件;6.住所证明;7.经费来源证明;8.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除外),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提交至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问: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是指事业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提交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应包括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经费收支情况、绩效受聘人员情况等,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部门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不实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