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院作为广东省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近年来,学校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旨在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才俊,为学校内涵式发展注入新动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基本条件
- 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责任心强。
- 学历学位:应聘者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部分紧缺岗位可放宽至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
- 专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方向、科研能力和教学经验要求,能胜任相关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 年龄要求: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青年博士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
- 身心条件: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无违法违纪记录。
招聘岗位及需求
本次招聘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具体岗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及科研助理等,重点面向以下专业方向:
- 理工类: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等;
- 经管类: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市场营销、会计学等;
-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等;
-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等;
- 教育类: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育等。
部分岗位同时要求具备行业从业经验、科研项目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具体详见《东莞学院2025年招聘教师岗位表》(部分岗位示例如下):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方向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
| 教授 | 5 | 机械工程(智能制造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正高级职称,主持国家级项目 |
| 副教授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 博士研究生 | 具有副高级职称,发表SCI论文3篇以上 |
| 讲师 | 20 | 工商管理(数字经济方向) | 博士研究生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海外留学经历优先 |
| 科研助理 | 8 | 环境工程(生态修复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协助科研项目,具有实验技能 |
招聘程序
-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需登录东莞学院人事处官网“人才招聘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教学经历证明等),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 考核方式:
- 教学岗位:包括试讲(20分钟)、学术报告(15分钟)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教学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
- 科研岗位:重点考察科研项目经历、成果转化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需提供代表性论文或专利证书。
- 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后,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
- 公示与聘用: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广东省及学校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
- 薪酬待遇:
- 教授:年薪25-40万元,安家费80-150万元;
- 副教授:年薪18-30万元,安家费50-80万元;
- 青年博士:年薪12-25万元,安家费30-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
- 福利保障:享受五险二金、带薪寒暑假、年度体检、子女入学优惠(可入读东莞市优质公办中小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东莞市人才公寓。
- 职业发展:学校提供完善的职称评聘、国内外访学、学术交流等支持,鼓励教师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联系方式
-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道1号东莞学院人事处
- 联系电话:0769-22861234(王老师)、0769-22861235(李老师)
- 官方网站:http://rsc.dgut.edu.cn
- 邮箱:rczp@dgu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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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FAQs
Q1:应聘者需提交哪些材料?
A1: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1)身份证;(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4)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5)教学经历证明或学生评价;(6)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所有材料需打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通过招聘系统上传。

Q2:博士研究生入职后是否有考核要求?
A2:入职后实行聘期考核制度,聘期一般为3-5年,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如年均课时量、教学质量评价)、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申报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如产学研合作),考核合格者续聘,优秀者可晋升职称并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者按聘用合同约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