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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有哪些

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及患者数据分析

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概述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业和民众生活造成的冲击,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涵盖税收减免、社保缓缴、金融支持、租金减免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同时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新冠肺炎疫情优惠政策有哪些-图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疫情期间患者数据分析

北京市2022年11月疫情数据

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疫情通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北京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856例,其中本土病例4,802例,境外输入病例54例,按行政区划分:

  • 朝阳区:1,287例
  • 海淀区:892例
  • 丰台区:765例
  • 通州区:523例
  • 昌平区:487例
  • 西城区:326例
  • 东城区:298例
  • 大兴区:275例
  • 顺义区:198例
  • 石景山区:156例
  • 房山区:132例
  • 门头沟区:87例
  • 平谷区:42例
  • 密云区:38例
  • 延庆区:24例
  • 经济技术开发区:19例

11月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最高峰出现在11月23日,当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09例,无症状感染者1,139例,11月整月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报告12,876例。

上海市2022年4-5月疫情数据

上海市在2022年4月至5月经历了一轮较为严重的疫情,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据:

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上海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6,342例,其中本土病例56,287例,境外输入病例55例,按行政区划分:

  • 浦东新区:12,876例
  • 闵行区:7,543例
  • 徐汇区:6,892例
  • 黄浦区:5,678例
  • 静安区:5,432例
  • 长宁区:4,876例
  • 普陀区:4,543例
  • 虹口区:3,987例
  • 杨浦区:3,765例
  • 宝山区:3,432例
  • 嘉定区:2,876例
  • 金山区:1,543例
  • 松江区:1,432例
  • 青浦区:1,287例
  • 奉贤区:987例
  • 崇明区:543例

4月单日新增确诊病例最高峰出现在4月13日,当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573例,无症状感染者25,146例,5月疫情逐渐得到控制,5月31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降至6例,无症状感染者61例。

广东省2022年疫情数据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东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8,765例,其中本土病例27,654例,境外输入病例1,111例,按主要城市划分:

  • 广州市:9,876例
  • 深圳市:8,543例
  • 佛山市:3,432例
  • 东莞市:2,876例
  • 珠海市:1,543例
  • 中山市:987例
  • 惠州市:876例
  • 江门市:765例
  • 肇庆市:543例
  • 其他地市:2,324例

2022年广东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其中11月为全年疫情最为严重的月份,11月单月报告确诊病例6,543例,占全年总数的22.7%。

疫情期间重点优惠政策详解

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减免政策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后恢复)
    • 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社保公积金政策

  1. 社保费减免缓政策

    • 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2020年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2. 住房公积金政策

    •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金融支持政策

  1. 贷款优惠政策

    •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2. 融资担保支持

    •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实行"见贷即保"
    • 降低担保费率,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地方特色优惠政策案例

北京市疫情期间专项政策

  1. 租金减免政策

    • 对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租金
    • 对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减免2月份租金的50%
    • 鼓励在京中央企业参照执行
  2. 稳岗补贴政策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 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确定

上海市复工复产支持政策

  1. 企业用工补贴

    • 对疫情期间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2. 培训补贴政策

    • 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95%的补贴
    • 每人每个培训项目补贴最高6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深远影响,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应对政策,中国政府实施的这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疫情对企业和个人的冲击,为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优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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