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是根据国家及辽宁省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相关政策要求,为加强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而组织实施的重要招聘工作,招聘面向全省农村乡镇及以下学校,重点补充音体美、英语、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旨在通过特岗教师计划的实施,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 应届毕业生:辽宁省内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辽宁省外普通高校2025届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户籍或生源地辽宁省;
- 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辽宁省户籍或生源地(含大连市)的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 非师范类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户籍或生源地辽宁省的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仅限报考小学岗位。
(二)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或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5年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共计1200名,分布在沈阳、鞍山、抚顺等12个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岗位及计划如下表所示:
| 市县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主要招聘学科 | 服务学校类型 |
|---|---|---|---|
| 沈阳市康平县 | 80 | 语文、数学、英语、音乐 |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学 |
| 鞍山市岫岩县 | 100 | 语文、数学、体育、美术 | 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
| 抚顺市新宾县 | 90 | 语文、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 | 乡镇中心小学 |
| 本溪市桓仁县 | 70 | 数学、物理、音乐、信息技术 | 乡镇初中 |
| 丹东市凤城市 | 85 | 语文、数学、体育、心理健康 | 村小学、教学点 |
| 锦州市义县 | 110 | 语文、英语、美术、历史 | 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
| 营口市盖州市 | 75 | 数学、物理、地理、学前教育 | 乡镇幼儿园(仅限学前教育岗位) |
| 阜新市阜蒙县 | 95 | 语文、英语、音乐、体育 | 乡镇中心小学、初中 |
| 辽阳市辽阳县 | 80 | 数学、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 乡镇初中 |
| 铁岭市昌图县 | 120 | 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 | 乡镇村小学、教学点 |
| 朝阳市建平县 | 130 | 语文、数学、体育、美术 | 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
| 葫芦岛市建昌县 | 115 | 语文、英语、物理、历史 | 乡镇初中、中心小学 |
注:各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及人数以辽宁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的《辽宁省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 时间: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24:00;
- 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辽宁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入口”,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 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
- 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材料。
(三)考试
- 笔试:
- 时间:2025年8月5日9:00-11:00;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和《学科专业知识》(按招聘岗位学科命题),满分100分;
-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 面试:
- 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 形式:采用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满分100分。
(四)体检与考察
- 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 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辽宁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市教育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辽宁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为3年。
待遇保障
- 工资待遇: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按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中央财政给予年工资性补助3.52万元/人(2025年标准);
- 社会保险:招聘单位按照规定为特岗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职称评定: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 期满留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服务地政府负责落实工作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愿留任的,自主择业。
相关要求
-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 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服务学校,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相关问答FAQs
问题1: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是否必须留任服务地学校?
解答:不是必须留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留任或自主择业,选择留任的,由服务地政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待遇;选择自主择业的,可凭《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在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研究生考试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笔试成绩加10分等,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问题2:非师范类毕业生能否报考特岗教师岗位?
解答:可以,但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②已取得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③户籍或生源地为辽宁省(含大连市);④仅限报考小学岗位,初中岗位仅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需确保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关或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方可报名。


